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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纪委监委浏览:42712次发布时间:2021-08-24 分享至: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江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责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南江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南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南江县纪委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切实筑牢正风反腐屏障。一要持续加强精准监督。加强政治体检,引领南江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化民生数据阳光监督平台、向重点项目派出监察专员等经验做法,精准监督靶心、提升监督效能。二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积弊,严肃查处“中梗阻”等作风问题。以“五个扎实开展”为载体,大力整治懒政怠政、特权官僚、纪律涣散等“五种不良风气”,弘扬担当、实干新风。三要持续高压惩贪治腐。紧盯重点领域、关键人群、重要岗位,对不收敛不收手严查到底;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要持续加强正本清源。深入剖析重点违纪违法案件,查找权力运行、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等制度漏洞,推动各单位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深化《阳光问廉》《规矩有约》,做实“喊醒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以王瑛先进事迹展陈馆等为载体,构建“三核三轴”廉政教育矩阵,激发干群廉洁基因。五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倒排时间、强化举措、压实责任,高质高标完成市纪委监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以考促学、以练促训、以赛促能,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干部能力素质。从严教育监督管理,严格刀刃向内,严查执纪破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着力锻造特别讲政治、特别能执行、特别有活力、特别重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纪委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中共南江县纪委机关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2人,供给车辆3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193.63万元,比上年增加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6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193.63万元,比上年增加4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43万元,占总支出60.02%,项目支出477.2万元,占总支出39.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3.6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6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63万元,比上年增加47.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

  (一)基本支出715.4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79.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9.28万元,绩效工资17.25万元,津贴补贴15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7万元,奖金73.83万元,住房公积金42.4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36.72万元,其中:办公费27.09万元,差旅费30万元,印刷费8万元,电费5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7.07万元,福利费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7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77万元。

  (二)项目支出47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降低能源消耗,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控制经费增长趋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维护及纪律审查等项目采购支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79.7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3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15个,项目资金477.2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

县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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