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72834次发布时间:2020-08-2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中共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江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中共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责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南江县监察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守初心使命增强“两个维护”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以创新精神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四是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作风监督。
六是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
七是加速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八是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纪委监委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纪委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0人,供给车辆3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1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9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09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1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9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19万元,占总支出57.6%,项目支出485.9万元,占总支出4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6.0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经费下达比上年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0.8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9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经费下达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660.1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20.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62万元,绩效工资22.76万元,津贴补贴152.91,奖金1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7.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1万元,住房公积金43.0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38.78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7.3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7.18万元,福利费8.97万元,其他交通费37.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58万元。
(二)项目支出48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的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降低能源消耗,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控制经费增长趋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51.0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85.9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