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837次发布时间:2025-03-0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天池镇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天池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17次。二是着力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的学习形式,将重点发言与集体研讨、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紧密结合,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前1周,便明确中心组发言人,要求发言人深入思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每次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半天,有效保证了学习质效,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三是党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针对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镇党委再次专题学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天池镇实际情况,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关于“落实农村党员‘驾考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召开了工作提醒谈话会,对在落实农村党员“驾考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的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调整优化天池镇农村党员“驾考制”工作领导小组,新增2名党务人员充实到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提供更专业的指导。三是按照农村党员“驾考制”工作要求,成立整转党支部,对于扣6分以上的党员,由镇党委书记进行谈话,并将其转入整转党支部进行“回炉”淬炼。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党员“驾考制”方案,方案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治相结合的原则,细化扣分细则,强化激励措施,坚决遏制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关于“干事创业倾向求稳守成,担当作为促发展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力度,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建招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已成功招商引资企业2家,其中1家企业已建厂投产,总投资1200万元,另一家企业正在进行土地省级报批工作。
(二)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对存在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的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二是指导各村结合本村资源禀赋,盘活村级资产,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2024年,全镇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在4万元以上,总收入达70余万元,其中7个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资产经营、种植养殖销售等其他收入。
四、关于“虚报材料采购费用,涉嫌套取以工代赈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虚报材料采购费用,涉嫌套取以工代赈资金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强化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安排1名镇干部专门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三是强化资料审核把关,实行项目村初审、业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的财务报账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虚报套取等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底线工作未守牢”的问题
(一)耕地保护红线守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红豆村张果搅拌站设备已全部拆除,堆放废料已清理,并恢复了占用林地。二是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及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耕地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常态化巡查,在每村书写耕地保护相关标语1条以上,镇村干部每周开展土地动态巡查至少1次。三是严格追责问责,自2024年7月以来,因耕地保护不力等相关问题,已问责处理镇村干部7人次。
(二)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安全底线,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二是紧盯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24年,镇党委组织相关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3次,镇、村交通劝导员常态化上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三是2024年4月长赤交管中队反馈百岁村等7个村存在的36处无防护设施、警示标志不全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四是为镇应急办配备了消防应急车、消防水泵等必要的救援设备,为双桂社区配备了消防水带。
(三)食品安全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7月以来,镇党委研究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和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2次。二是2024年8月,镇综合执法办对天池镇九义校2名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且1人涂改严重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人员补办了健康证,并对九义校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突出“三小”场所整治,2024年11月联合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小诊所”、村卫生室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督促指导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切实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7月以来,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开展督导检查1次。二是已督促马桑村、白顶村、双桂村、双桂社区撤换党员活动室悬挂的过时制度标牌,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及时撤换存在过时、陈旧、破损、错字、漏字等问题的宣传标语和制度标牌。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4年7月以来,镇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发展,相互促进。二是严格落实纪检干部“三转”相关政策规定,2024年7月调整了纪委副书记,并在分工文件中明确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再分管或参与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提升纪检监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三是镇党委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自2024年7月以来,班子成员已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00余人次,有效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四是镇党委组织村(社区)纪检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围绕村级纪检干部日常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等内容展开,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五是强化警示教育,自2024年7月以来,镇党委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违纪违法案例庭审录像、参观监狱、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8场次,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混乱,信息失真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7月起,每月按时与县财政局对账,并及时将国库代管资金入账,确保账务清晰、准确,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已督促指导各村对2021年3月后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和清算,同时指导相关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专账并完成会计核算。三是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为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四是已将个人借款在往来科目中进行会计核算;2024年7月以来,预存电费时先在会计往来科目中核算,年末凭发票入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避免账务混乱。
(二)资产管理缺位,采购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对镇、村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入账核算,并按月计提折旧,同时,镇、村均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加强资产管理,实现资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对村集体资金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村收回违规分配给村社干部个人的产业奖补工作经费,并将其存入村集体账户,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二是针对相关人员已死亡的情况,收集死亡证明材料,完成相关账务核销,确保账务处理合规、准确。三是制定《天池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管,从制度层面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障村集体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四)无附件调整账务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镇固定资产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统计,补齐和调整固定资产账务的相关附件,确保账务处理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在今后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无附件调整账务的情况,保障财务管理的严谨性。
九、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超标准报销生活补助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将超标准报销的生活补助全部退缴至镇财政,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杜绝违规报销行为,维护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重复报账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相关人员将套取资金退缴至村集体账户,追回违规资金,保障村集体利益。二是镇党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超额支付、无发票支付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已追回超支的办公经费,并退缴至村集体账户中,二是已督促相关村补齐发票,并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财务审批流程,确保每笔资金支付都有合理合规的凭证和审批程序。
(四)对民生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领取、死亡冒领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追回长赡人员何某某死亡冒领长赡补助金、周某某等5人死亡冒领低保金,对于长赡人员李某重复领取金额较大,一次性退缴困难的情况,经协商分年逐步退缴,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保障民生政策的公平公正落实。
十、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4年,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情况报告1次,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提升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二是严督实导,2024年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将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各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对下属党组织的监督指导,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三是压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每月到村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镇党委将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和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党委班子及成员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今后的选举工作中,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做实做细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流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挂联领导列席党支部会议、镇党委检查指导等方式,督促党总支的下属党支部严格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活动,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镇党委先后2次全覆盖调阅各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将调阅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三是镇党委对村(社区)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升村(社区)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四是今后镇党委将持续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党员发展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发展党员要求,督促指导10个村各储备了3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入党积极分子。二是统筹党员发展名额,2024年优先在百岁村、樟木营村新发展了1名党员。三是优化改进预备党员教育培养方式,为2024年新发展的5名党员落实了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挂联,实行入党介绍人和党委班子成员双重培养教育管理,提升预备党员培养效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十二、关于“村(社区)基本报酬发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由镇财务人员造表、镇业务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和主管领导复核后逐月打卡发放的工作机制,通过多环节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了多发、少发、套取等问题,确保基本报酬发放准确、规范。二是已追回多发、套取的基本报酬,并按规定退缴至“南江县财政汇缴专户”。三是已按政策规定补发了马桑村相关人员的基本报酬,保障干部合法权益,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由于相关人员已死亡等原因,相关村违规分发的资金无法追回,镇党委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批评谈话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起到警示作用。
十三、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折不扣执行干部人事政策,2024年7月后应由党委任免的3名村(社区)干部,均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正式行文任命。二是研究制定《天池镇村级常职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常职干部任免程序,从制度层面保障选人用人的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全面清理2021年以来村级常职干部任命时间与领取基本报酬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并以党委正式文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村干部的任职时间,消除了后期申报村社干部离职生活补助的信访隐患,维护干部权益,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四、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镇党委对下属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督促指导,推动了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下属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三是督促下属党组织通过将“六大纪律类别”、处分种类等党纪学习教育知识转发微信群自学、会议宣讲集中学等方式,促进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已督促存在问题的13个党(总)支部按规定开展了学习研讨,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按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务实推进,下属党组织均完成了规定动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五、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以来镇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精神4次,强化了党委班子的政治担当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6个,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泗水绿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未与部分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拖欠相关农户的流转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今后镇党委将持续沟通协调,对相关农户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178098;电子邮箱13716071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