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870次发布时间:2025-03-0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3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制度》,完善《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规范有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二是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等,将情景式、沉浸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和网上学习、专题研讨相结合,推动干部职工学深弄懂悟透做实,补足干部职工精神之钙。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指导督促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南江烈士陵园管理暂行办法》《南江县分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办法》等制度,建立南江县烈士纪念设施台账,按集中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分类施策,妥善管护。三是组织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对烈士陵园内的烈士纪念碑、纪念广场、烈士墓碑等纪念设施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开展园区清洁卫生打扫、碑体擦拭和修复、字迹描红等工作,常态妥善管护园区烈士纪念设施;按照实事求是、朴素节俭的原则,制定大河镇芭蕉溪村郑佐周烈士墓修缮方案,对郑佐周烈士墓实施修缮。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化干部职工节约意识。二是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加强内控管理,并严格按照事前论证、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开展项目采购工作。三是健全适应性培训调研、征求意见、会研、送审等程序,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退役军人士兵适应性培训,科学设置学时和课程,每天集中开展学习有效学时为8小时,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采购的健身器材已安装到县双拥公园。
三、关于“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县优抚医院提质改造项目基础设施改造于2024年11月完工,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于2024年12月完成,项目已全面完工。县光荣院新院区与残疾人托养中心产权分割于2024年11月完成,县光荣院新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基础设施改造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现正有序推进,设施设备采购正按程序开展。
5.阶段性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双拥工作部署。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一条街、双拥广场等双拥点位25个,拓展优待项目43个,拥军门店40个,常态开展欢送新兵入伍、老兵光荣返乡、立功受奖送喜报、悬挂光荣牌、9·30烈士纪念日、清明祭英烈、送政策进军营等活动,抓实抓好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持续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巩固双拥共建成果。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烈士陵园管理局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对局机关和烈士陵园管理局财务开展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三是强化财经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先后两次对机关财务人员和烈士陵园管理局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7.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一名班子成员挂包一个工程项目工作机制,对项目储备、立项、招投标、实施、竣工决算等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县光荣院、县烈士陵园管理局等直属(归口)管理事业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项目实施。对实施的县优抚医院提质改造、县光荣院提质改造、郑佐周烈士墓修缮等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督。二是局党组书记围绕项目和财务管理工作对局分管领导、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开展提醒谈话。
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再次核查登记,对未登记的电视机等固定资产按规定登记入固定资产台账。二是组织局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增强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和登记工作的认识。
五、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9.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将归口管理的烈士陵园管理局的“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事研究。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三是严把党组议事议题审核程序。针对党组会议事议题,按照“属于党组会议题范畴内的坚决纳入,不属于党组会议题范畴的坚决不纳入”的原则,实行业务股室(直属归口事业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党组书记审定的原则,严把议题审核关和准入关,确保了党组会议事程序规范有序。
六、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0.优待项目板块尚存“白板”领域
整改情况:多渠道拓展优待项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掌上南江APP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征集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向社会发布南江县优待项目43个,项目涵盖光雾山5A级景区、南江县人民医院、海天摩尔、南江锦江宾馆等文旅、医疗服务、住宿餐饮、商超贸易等多个领域优待,县公交公司面向全县伤残退役军人减免城市公交车车费。
11.优待证申领不及时现状长期未得到改善
整改情况:将优待证申领办理工作与“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相结合,按照定人定点固定办、电话网上预约办、真情服务上门办的方式持续加大优待证办理力度,目前,优待证办理覆盖面达到95%以上。
12.“一站式”服务未落地落实
整改情况:全力抓实“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安排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工作人员在退役季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实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养老、医疗保险转接、户口登记等事宜,打通了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最后一米”。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均按照“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办理,返乡报到“一站式”服务实现100%。
七、关于“主责主业履行有差距”的问题
1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通过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2024年,争取就业创业资金,围绕退役军人相关优惠政策讲解、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2批次,组织有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无人机驾驶、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驾驶等技能培训16人次。二是依托“戎耀归蜀·退役军人暨军属专场招聘会”等契机,组织专场招聘会2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促成50余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三是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依托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对退役军人创办的20余家企业按政策给予扶持,“兵”的示范带动效益不断增强。
14.拥军优抚职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南江县优抚对象减员月报告制度》,从减员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全面规范,按规定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核查减员。二是积极协调民政、社险等单位对申请享受抚恤待遇的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发放对象精准,2024年,协同核查4000余人次,保障了优抚申报和发放无误。三是加大追缴力度。通过点对点发送提示函的方式向赤溪镇、公山镇等乡镇发函,2024年,成功追缴优抚对象超领的定期抚恤金8346.7元。
八、关于“底线思维不牢,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5.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直属(归口)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压实班子成员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细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压实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安全工作责任,全方位开展安全工作督导,守牢安全工作底线。三是修订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为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6.监督检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常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2024年9月至12月,对烈士陵园管理局、光荣院、军休所等直属(归口)事业单位每月开展常规安全检查,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二是2024年9月,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政策法规股股长就安全工作开展提醒谈话。
17.隐患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2024年5月,完成对光荣院老院区洗浴室扶手、防滑垫设置、办公室二三楼烟感器更换等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问题全面整改。
九、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8.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党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会议精神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充分运用机关党员干部“评分制”和“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青年干部监督等举措,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平时管理和考核,深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能力。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培养。建立一名班子成员挂包一名青年干部的模式,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培养光荣院和政策法规股等中层后备干部各1人、烈士陵园讲解员3人。
19.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关党员评分制工作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作为评先选优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发放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荐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目标绩效严格按照考核等次兑现。二是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局机关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进行调整,积极推荐党员干部职级晋升,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三是指导县烈士陵园管理局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讲解员绩效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干部职工管理,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培养的讲解员实现了稳岗。
十、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0.跟踪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会议精神,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归口)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巡察整改督导。采取党组书记不定期听取汇报、班子成员不定期抽查、局办公室定期汇总巡察整改情况、党组会定期研判的方式,加强巡察整改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1.问题整改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邀请财务专业人员,对机关财务和烈士陵园管理局财务开展财会知识专项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局机关和烈士陵园管理局账务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针对资金支付要件不齐等问题逐一核查,立行立改,确保了账务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620501;电子邮箱:45597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