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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53316次发布时间:2024-05-31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缺乏对粮食安全生产和“三农”工作的学习研讨,密切联系“三农”事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员做到学原文、悟原理。二是把粮食安全和“三农”方面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调度,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学习。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特别是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强调要树牢“大食物观”关于加强蔬菜产业发展的事项,但未结合讲话精神研究我县蔬菜产业相关激励扶持政策,也未出台相关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深刻认识蔬菜供给的重要性。二是印发《中共南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江县2023年万亩高山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激励扶持政策,对高山露地蔬菜核心基地建设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同时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育苗设施大棚中培育蔬菜种苗,旨在推动我县设施农业发展。三是向南江县桥亭镇竹坝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南江县神门乡沙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兑现蔬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向四川百谷坊农业有限公司、南江县沐生农业有限公司兑现设施育苗补助资金。四是制定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撂荒动态巡查方案,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科学有序稳妥推进存量问题整改,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仍存在重视不够,网络舆情处置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信息外宣等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回复。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共巴中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突发敏感舆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QQ、微信等工作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三是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严把牢信息发布关口。四是召开信访工作研判会4次,专题研究信访事项,同时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兑现农机助耕队补助资金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反映高标准农田招标和农机采购补贴兑现等群众呼声较高的网帖进行了有效回复,并按项目规定兑付资金。

  4.落实惠民政策相关工作有差距,存在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及时兑付惠农补贴资金的提示函》,明确各级责任、细化任务、措施,通过“一卡通”系统于2023年11月28日纠错兑付到位,确因特殊原因仍无法兑现的,由乡镇出具无法兑现情况说明,县级于12月统一上缴县财政专户。截至2023年11月17日,对涉及农户进行“一卡通”系统数据纠错比对、核实,已成功兑现惠农补贴资金,已完成所有126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相关工作,今后将及时督促业务站所对未发放成功的惠农补贴进行纠错并完成兑现。二是经核实,2022年度公山镇、赤溪镇、红光镇等11个乡镇涉及12户种植业主符合种粮大户补贴标准而未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和大河镇、关路镇等7个乡镇涉及10户种植业主未足额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是由于种粮大户由种植业主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仅将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印发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未将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我局印发了《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种粮大户补贴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大户申报政策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并明确在今后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数据比对,将疑点数据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到应报尽报、应享尽享。三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稻谷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建〔2023〕57号),对未种植稻谷而享受补贴的农户进行再次核查,按程序将补贴资金退回县稻谷补贴专户,以后年度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兑现稻谷补贴资金。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

  5.农业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本级定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年更新网格化监管名录,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信用档案,实施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行风险等级上墙公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大农产品抽检频次,2023年县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0.95批次/千人,2024年提高抽检数量,增加到1批次/千人。三是待市上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后制定《南江县县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方案》,覆盖32个乡镇(街道)。四是后期将加强农产品上市前监管力度,对上市前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

  6.履行农民培训职能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2021年)〉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21〕16号)、《南江县财政局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55号)和《南江县财政局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22〕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在今后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中严格按照项目培育规范和政策要求遴选参训对象,加强培训项目监管,严格培训经费使用管理。二是按照培训要求,规范培训对象、培训目标,按照“一班一档”的要求,制定培训管理台账和培训学员信息档案,提升培训质量。三是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对沙河镇、大河镇等17个乡镇26名重复参训人员及13名超龄人员进行逐一核实,均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不存在重复参训和超龄参训现象。四是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55号)和《南江县财政局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22〕3号)要求,对照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及培训班次课程表,对职工培训讲课费的发放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不存在超标准发放讲课费现象。

  7.执行“备案”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熟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抓好种子监管工作。二是通过微信群开展线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系统培训,并指导各经销商在网上进行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并加强网上备案情况监控,截至目前,南江县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合计79家,共868单。三是联合执法大队开展202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74家,查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件1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召开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动员部署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党组书记和局长对作风建设提出了要求。二是筹备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将班子成员和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述责述廉列入议程,切实做到不以安排业务工作和审定工作要点代替党风廉政工作研究。三是班子成员切实扛牢“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书记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中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积极召集各自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警示约谈,并将常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四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县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字〔2023〕20号),制定《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于3月31日前认真排查个人及单位廉政风险点,根据排查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9.四风纠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待市、县关于2024年信访工作要点出台,结合新的工作要求和农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南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信访工作要点》。三是全面清理杜绝文号重复使用和材料内容抄袭问题。加强公文材料审核把关,全面杜绝内容雷同和抄袭问题。对局内发文文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公文登记管理和规范使用文号,杜绝文号、文种使用错误的现象发生。四是实打实地抓好作风整治,制定《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作风大整顿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县水产渔政局、县疫控中心、县农能办、县农技站、县畜牧站、市黄科所等6个单位的2021-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要求2个月内完成整改。通过采取摄像、调取监控、签到、查岗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上班到岗、工作作风、下班早退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作风散漫、不按时上下班、请假未批或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离岗等问题的单位(股室)和个人进行了通报,纳入单位(股室)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和个人第一季度“评分制”考核。

  (五)关于“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0.财务管理不规范,预算执行有偏差,历史欠款较多,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现已在原会计核算模式上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改革。局机关账务不再核算各站所支出,局属17个行政事业单位继续延用财务独立核算。增设总预算会计1名,增设总预算会计账务一套,由总预算会计专题核算。二是对2022年度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清查,现已将未及时完善手续的凭证全部完善。同时,将资金支付工作从1人调整为5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加强对核算会计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局内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待上会研究通过后将严格执行。五是针对无依据调减财务较为突出的问题,已补充调账说明。

  11.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流于形式,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内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对公务卡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待上会研究通过后将严格执行。二是已将电力公司2022年开具的发票共计3.75万元入账并冲销预付款,今后严格控制预付款项金额。三是针对使用发票复印件、无效发票报销金银花种苗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项目报账所需资料模板明确了包括报账发票在内的报账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在每一页上加盖乡镇鲜章,银花中心已将部分遗漏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补加盖鲜章,将南江县常青农机专业合作社更新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营业执照替换。

  12.违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存在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局每年度的工会经费均是按照县总工会40%,局工会60%进行的划拨,局工会经费由局工会专账核算,局机关不直接使用工会经费。且户外标语制作费和政策宣传单费用均有资金来源,该问题系经办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科目点击错误,现已调账为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1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集采目录以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经核实,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编制工作于2019年11月通过政府采购由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采购编号:南财采20191125180410),2020年4月28日与中标企业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规划编制完成后,由于资金调度困难,采取批次付款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二是针对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问题。我单位于2022年7日委托代理机构“四川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预算价发布了采购需求。2月28日通过公开招标后流标,下次开标时间为3月23日,为满足大春玉米种植肥料供应,并确保3月14日在我县举办的全市大春生产现场会顺利召开,经局党组、行政研究决定,通过紧急采购方式安排部分乡镇自行采购同类肥料用于春耕生产建设,故存在以分散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的问题。事后及时组织学习了招投标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14.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因财务账面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与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余额不符,目前已暂按资产管理系统中年度计提折旧金额进行了会计核算。下一步,我局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局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目前正在申请县财政局予以审批立项。待资产清查完成,按程序报财政审批通过后,再对财务账、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并建立条码管理系统规范管理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关于“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15.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5日召开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政联席会,局主要领导传达了县委十四届第七十一次常委会精神,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强调要突出党建引领作用。二是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班子成员积极到联系党支部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印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按要求和程序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每月按时印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党建工作有目标、有抓手。三是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加强与非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和思想沟通,2023年12月至今,共有5名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2名干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四是2023年报送了“党建赋能壮大集体经济”的书记项目,到2023年底,出台了《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编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309个村制定了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村集体经济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10万元以上村19个。下一步,将持续发力不断壮大县域内的村集体经济。

  16.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南江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大额资金及其他重大事项按程序要求准备充分后列会研究。二是严格议事决策程序和规范会议记录。对于需充分讨论的事项,必须充分讨论,主要领导实行末位发言。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规范会议记录的指导,在会议记录时,完整记录班子成员发言及最终形成决议内容。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7.民主生活会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高质量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同班子和干部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严格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不搞无原则的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会后及时将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县委和县委第三巡察组;为做好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自查问题及批评意见建议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自查问题及批评意见整改工作的提示函》。

  18.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2024年1月,机关党委对下属11个党支部的支部手册进行了调阅,印发《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局属各党支部手册调阅存在问题的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机关党委将于4月上旬对各党支部一季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巩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对2022年9月至12月水产渔政局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中存在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参加的现象,其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已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党务工作同志的业务培训。三是针对黄科所和水产渔政局党支部2021年未召开支委会,土环站党支部2021-2022年未召开支委会,常年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的情况,三个党支部分别作出了情况说明。

  (九)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9.执行机构编制不规范,普遍抽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机关股室负责人,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按相关规定,目前已将农机化股与农技站、园区规划股与园区中心进行了分设并重新安排了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在本轮机构改革时,将农建股与土环站规范整改到位。二是于2024年3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动议酝酿提出中层干部拟任初步方案,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向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另外,对部分中层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同时将部分抽调使用的事业人员调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有关规定,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进行调整,逐步达到规定职数标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20.上轮巡察反馈“干部交叉任职”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机关混岗、事业干部交叉任职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因部分岗位专业性强,编制单位缺少符合条件的人选,暂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外单位人员担任,并且按照县委组织部“人岗相适”的要求,部分岗位已为最优人选。目前我局已将部分单位交叉任职情况进行调整。

  (十一)关于“上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21.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交叉检查和市农建指挥部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专人蹲点指导相关项目建设和整改工作。二是积极协调财政,保证地方配套财政实际投入资金到位。三是强化建后质量管理,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签订了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合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9983617771;电子邮箱773810173@qq.com。

  

                                                                                                                                                      中共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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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纪委 南江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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