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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3072次发布时间:2024-04-22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理论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9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8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3本必读书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学深学透,让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二是2023年9月以来,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拟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每周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由班子成员带头开展集体研讨学10次。三是2023年9月28日邀请了县委党校讲师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专题解读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平台,定期开展南江县2024年人社业务讲习堂学习,让人社系统的干部职工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成为业务型、实干型干部。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在人社系统2024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组织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印发了《南江县人社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南人社组发〔2024〕1号),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人社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2023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由机关党委办负责对干部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不漏项。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在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都到联系党支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现场进行了点评。在人社系统建立了新闻发言人、网评员、新媒体人员“三支队伍”,做好舆情处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3.落实“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至今,针对就业创业惠民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政策、招聘简章等,印发宣传册4批次2万余份,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劳动力,推送手机短信息5批次,通过乡镇和企业微信群、融媒体公众号、朝阳广场电子显示屏、温暖人社主题公园广播发布“一问一答”政策解读音频和视频7个,扩大政策宣传面,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分别于2023年9月20日和2024年1月12日组织32个乡镇(街道)的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就业创业服务暨V3.0系统业务操作培训共计64人次。这些培训旨在提升业务能力,畅通政策申报渠道,并通过建立企业微信群、电话告知、上门服务等方式,主动联系、积极动员、全程指导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按要求申报就业创业补助政策,2023年共申报审核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435.54万元,涉及125家次10686人次;审核267家企业7330人次稳岗返还资金298.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技能提升补贴等2334人次486.22万元。三是2024年3月,已审核5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奖励18人18000元(其中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7人17000元,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人1000元);2024年2月6日审核拨付9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8万元、1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人1.3万元,12家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81人131.8万元。四是就业局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19日,对乡镇站点设备管理、业务网络运行等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乡镇规范管理。根据V3.0业务经办系统调度统计,全县共317个网点经办业务12.17万笔,共服务60.48万人次;2024年1月至3月,全县共72个网点经办业务1.2万笔,共服务45.42万人次,站点作用进一步发挥。五是修订完善《南江县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围绕县“1+1”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南江黄羊、茶叶种植、金银花栽培等培育,明确培训前期调查摸底及培训质量、后续跟踪服务要求,广泛征集培训意愿,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六是2023年9月至今,安装使用112套次远程4G监控设备和人脸验证设备,落实两名视频监督专员,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对9家培训机构开展56班次培训班全过程线上监管,共计发现23个培训班存在上课睡觉、聊天、玩手机等问题176个,并在班级管理群中实时警告提醒,同时要求对违反课堂纪律和请假缺课学员开展补课944学时,取消2名课时不达标学员的培训补贴。

  4.执行政府决议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共南江县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程序。在2月28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旨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二是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3项,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意识,严格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三是由财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并追回了超支付的工作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50元。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

  5.劳动监察力度不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欠薪案件查处,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局党组议事决策范畴。在2023年10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在2023年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组织召开了和谐劳动关系专题会及住建领域欠薪项目警示约谈会。自2024年1月2日至2月9日,整合人社、公安、住建等26个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在县信访局设立根治欠薪集中办公区,开展2024年春节前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县级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2024年春节前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共协调处理欠薪案件30余件,为1200余名农民工兑现工资1800余万元,协调解封被冻结银行账户4家,限期支付欠薪600余万元,办结各类投诉欠薪信访件40余件。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10月27日和2024年2月23日,分别在大堂坝和红塔体育广场举办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2月28—29日,先后深入集州街道张家坪文旅综合体等3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开展“开工第一讲”活动,切实增强劳资双方学法守法意识。将国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在工程建设项目(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捷农民工维权服务。三是推行“线上+线下”监管模式,线上依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及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及时处置欠薪线索,平台预警消除率达100%;线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进行“双随机”专项检查巡查,督促工程项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处理欠薪案件。四是及时办理欠薪信访件,按照“来信必回、合理引导”的原则,将国省市信访平台转办、领导签批、领导信箱、12345热线投诉欠薪的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专人办理,推动来信投诉快速高质量办结。2023年办结国省信访平台转办件33件、12345热线诉求260余件,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件及时提起甄别40件。同时,局领导对因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生硬、协调处理应付推诿等造成信访办理不满意的人员进行了约谈。五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统筹协调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雇佣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经查,用人单位现场未发现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的情况。

  6.防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验证工作的通知》(南机保发〔2024〕2号)、《2024年线下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南机保发〔2024〕6号)、《社会保险重点稽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机保发〔2024〕7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社保基金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就业发〔2024〕2号)、《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南就业发〔2024〕4号)《关于印发〈南江县失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南就业发〔2024〕6号)等,严格执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死亡“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二是坚持每月对经办业务开展随机抽查,重点业务实行全面抽查,集中整改期间对线下认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特殊补发、个人退费、养老到龄补缴等业务进行抽查,2023年9月-2024年2月已抽查500余条,并建立抽查问题整改台账,印发了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点位责任清单。三是常态开展督导内控制度执行和社保基金管理情况1次,按时召开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题会议5次,召开人社系统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专题会1次,共计70余人参加。四是落实专人积极对接检察院、法院、纪委、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死亡、服刑退休人员数据比对,核查存疑数据20余人。建立信息数据定期比对制度,对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清理比对,核实疑点数据77条,追回资金4.6万元。五是调整了工伤认定、提前退休联审领导小组,累计联审4次38人。把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一次性待遇、生活补贴、缴费补贴待遇列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各经办机构凡涉及的重大事项、特殊业务办理均通过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累计会审2次101人。对12名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对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分析,采取分期还款等多种方式继续追收违规领取的养老待遇。已全额追回6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待资金27.7万元;已追回2名被判缓刑违规领待资金2.2万元,未追回的资金35.2万元,已与本人和参保单位签订三方代扣协议,由参保单位在发放的养老金中按月抵扣;1名两地重复领待人员由省社保局按月抵扣3000元;2名失踪人员停发待遇;暂未追回3名被判实刑正在服刑人员违规领待资金27.9万元,目前正在组建专班,制定具体的追缴实施方案,多举措开展养老金追回工作。

  7.公益性岗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4〕10号),对2023年来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再次进行自查,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发〔2024〕5号),从制度上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二是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持续探索优化公岗人员“标准化”聘用流程。实行公益性岗位“实名制”信息库管理,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度,确保新增人员及时进入数据库,清退人员及时退出数据库。三是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审核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间,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抽查共240余人次,审减9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人45500元。确保程序合规、人员精准、资金安全。2023年8月开展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和退出管理方面),共清理排查2019年以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23471人次,整改问题23个,追回补贴资金23人121500元,2023年10月18日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个。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8.形式主义有所抬头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8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南江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作风建设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班子成员要强化示范带动,1月16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月28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组织学习了《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带头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中共南江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会风会纪、学习要求,促进作风转变。二是修订完善《南江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制度》,从公文起草、报送、审核、办理以及发文数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流程和要求,推动公文减量提质增效,严把文件审核关口,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是严格落实工作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制度,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审定,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网络公示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四是在培训机构评审工作中,增派业主代表就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向专家进行解读。在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中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在2024年机构认定工作中增派专人向专家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专家评审后将认定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确保机构认定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9.慢作为顽疾整治不绝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将社保经办机构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的通知》,将社保经办机构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名单、一次性待遇、缴费补贴待遇、生活补贴等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内容,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二是深入开展“馨语保”“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2023年11月以来,到集州街道、正直镇、长赤镇、八庙镇青宝村、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坝林场等场所,宣传社保政策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参与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被征地农民政策家喻户晓。三是与县自规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乡镇开展联合办公,2023年9月1日高桥镇杨家沟水库、2023年9月14日赶场鹿角垭村、2024年1月23到赤溪镇莆坪村、3月11日到公山镇渔坝村现场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并在“两费”兑现、社保预存款测算缴存、养老保险补偿费筹集、参保对象锁定及分类参保、办理参保缴费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强化沟通协调,抽派业务人员杨俊到现场指导业务经办,及时审核、整理、归档参保档案资料。截至目前,我局已测算64个征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2934人,测算社保预存款4.69亿元,已办结南深科技园、海螺水泥、东榆110KV变电站等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共计90人,共筹集养老保险补偿费840.58万元,补偿费40%部分一次性划转居保部门267.2万元,发放生活补贴等费用370.58万元。正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乡镇有序推进鹿角垭隧道项目、长赤鸿润雅居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办理。四是基金监督股于2024年2月深入八庙镇的楠坪村、秧坝村、小寨村、八庙社区,集州街道的沙溪坝社区、红塔社区等乡镇及社保局、就业局、机保局、居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调研,现已拟定编制配置计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4月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重新安排,确保闲置国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五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管理的通知》文件,严格把控抽借流程,杜绝违规抽借现象再次发生。截至2024年3月,全县被抽借事业人员均已回原单位上班。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0.内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季度内控制度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内控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制度选编》,已完善更新就业局内控制度,局机关、其他经办机构完善修订了部分内控制度,并由基金监督股负责每季度对经办机构财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内控制度落实。截至目前现场监督指导各经办机构1次,促进各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内控制度工作推进会,2024年3月召开人社系统内控制度工作推进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内控制度,涉及人社系统干部职工70余人。安排局机关和经办机构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12月5名业务人员参加了县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2024年2月,5名业务人员参加了县财政局组织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业务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自身财务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已采购条码打印机一台,专门用于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局机关、各经办机构已落实专人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四是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审核审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职工出差申请登记台账,财务室做好差旅费报销登记台账,确保账账相符。通过职工会、财政业务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单据填报业务培训,规范填报行为。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回人社局机关超合同支付货款100元,由分管领导对当时负责政府采购的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县就业局主要领导对超标准采购碎纸机经办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按照要求梳理采购流程和注意事项,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行采购,同时对各经办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业务指导,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南江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第二批建设片区服务点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及培训机构的评选等政府采购。通过监督,加强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11.经费监管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全系统财务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学习了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二是对本系统“三公”经费、项目经费等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全面检查,杜绝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生。三是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接待标准、陪餐人数、接待次数等相关规定。四是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系统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六)关于“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2.执行党组《条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专题组织学习了《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工作的通知》,将《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运行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复印给了每位班子成员自学,提升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人事议题回避制度,常态化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化党组决策程序监督,促进局党组决策更公开、更透明。三是自2023年9月以来,累计召开局党组会23次,对上会议题均由机关党委办负责审核,实行分管领导签字负责制,严格按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13.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2024年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各层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及考核指标,确保党建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2024年2月4日,局党组班子均参加了人社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每位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均进行了点评,进一步强化了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严格按照《南江县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印发南江县机关党员干部评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平时考核、主题教育与机关党员“评分制”相融合,扎实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党员评分制暨平时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督促班子成员每半年到联系党支部讲党课一次,到党支部参加活动1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每季度召开1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三是在2024年工作安排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员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务工作者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14.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局领导班子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每周开展一次为期半天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和担当精神。二是选拔任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2名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并对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工作调整。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15.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专题学习会,组织机关干部和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提高了党员干部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会前,局党组书记苏映海对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定,2024年1月20日召开了人社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了县委主题教育办联络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纪委监委领导列席会议,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班子问题16个,班子成员问题55个,批评意见建议100条,会后制定《南江县人社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三是2024年1月28日前,人社系统各党支部均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到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督导,引导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地畅所欲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系统组织生活会共查摆出问题227条(人社局机关党支部75条,机保局党支部21条,居保局党支部41条,社保局党支部46条,就业局党支部44条),会后,各党支部制定了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八)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6.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专班不散,力度不减。对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分析,明确工作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筑牢社保基金防火墙,继续追收剩余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的通知》,压实了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责任,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要求每年度班子成员到联系党支部讲党课两次,开展党支部工作督导两次以上,参加党支部会议2次以上,分管领导必须参加分管领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联系党支部领导必须到联系党支部监督指导组织生活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22534;电子邮箱4465216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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