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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4807次发布时间:2023-06-14 分享至: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8月对我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工委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把全面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周密安排部署。在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工委迅速成立了以工委常务副书记严一鸣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16日,工委组织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书记程秋同志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讨论通过了《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每月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工委领导班子先后3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会,分析研究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制定《县直工委巡察整改工作清单》,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构建长效机制。工委常务副书记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全面跟踪落实,督办整改事项,以“改”促内部管理规范、促工作质量提升,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坚持政治标准,扎实推进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有差距。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不够”的问题,实行工委委员轮流组织学习制度,已于2023年1-4月组织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对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党代会、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均明确至少1名工委委员进行专题发言,确保学习有实效。

  (2)针对“理论学习覆盖面较窄,未严格按照学习的要求去进行”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工委委员会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学习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等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次,全体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并将严格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至少6次。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对工委委员会议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等内容纳入到工委委员会议的具体研究事项。二是于2023年2月13日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暨全市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到定期研究分析。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到定期分析研判县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已在工委委员会议上研究部署1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内容,确保党务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针对“新一轮的驻村帮扶工作质效还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对各帮扶单位报送的关于驻村工作队员调整轮换的请示严格把关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由常务副书记审签后报组织部审批。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到岗履职的督导。于2023年3月份开展了1次驻村帮扶力量到岗履职暗访,进一步压紧压实了驻村帮扶力量工作责任。

  3.履行职能职责还有待加强。

  (6)针对“落实工委委员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并印发了《工委委员会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工委委员会的主要内容”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等内容,使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调整优化工委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每名工委委员联系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县直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工委每年分2次组织工委委员集中开展调研督导工作,进一步压实工委委员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联系指导制度,切实提高联系指导效果。

  (7)针对“系统研究谋划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省市还未更新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工委将持续关注对接,待省市印发新的《意见》后,及时研究谋划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二是已将“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等职能职责内容纳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范畴,于3月3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对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后,印发《县直机关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8)针对“履职主动性不够,落实中心学习组备案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细化完善并印发了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等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责。二是督促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在4月底前将本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工委办公室备案,拟在年内开展的机关党建督导中将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督导内容之中。三是电话通知2023年度列席旁听单位党组(党委)提前谋划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并按时开展列席旁听工作。

  (9)针对“坚持分类考核指导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待省定党务目标下达后及时召开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制定本年度机关党建考核细则,细化考核事项,优化考核办法,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拟在年度机关党建全覆盖督导中丰富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并将年度督导机关党建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量化依据之一,将年度机关党建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党组织推先评优、党组织班子换届考核的重要依据。

  (10)针对“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坚持每月印发《机关党建每月任务清单》,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每月工作重点,提醒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二是拟于2023年第三季度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1)针对“指导发展党员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年内将抽调业务精湛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对县直机关近两年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实地专项督促指导,对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相关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12)针对“党建品牌培树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县直机关2023年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将还未成功创建的党支部全部纳入2023年度创建任务,力争年底完成2019年提出的创建目标。二是强化对红运中心、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公安局、教科体局、税务局等党组织党建品牌培树的指导,年内打造一批市、县机关党建示范点位。

  (13)针对“党建带群建工作缺位”的问题,一是已将“统筹做好机关统战和群团工作”纳入到《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机关党建督导考核中,形成“党建带群建”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拟于年中会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召开协调沟通会议,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1次志愿服务或文体活动,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

  (14)针对“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每季度定期研究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工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目前已召开工委委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已在工委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开展谈心谈话作为廉政工作重点,做到随时“咬耳扯袖”,拟于年内到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1次。

  (15)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进行了优化调整,二是按照“三转”要求,对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工会主席人选和机关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了重新提名,于5月底前完成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和工会换届工作。三是对工委机关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定期提醒,并检查落实情况。四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拟于6月底前完成机关纪委书记培训,拟于年内抽调一批业务能力强的机关纪委书记组成专班,对县直机关纪检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5.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16)针对“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7〕5号)文件要求,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制度,分管领导对2023年1月以来的日常财务报账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了报账程序及要求,并将长期坚持规范化管理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6.推动自身建设走在前有差距。

  (17)针对“机关党建仍然存在‘灯下黑’的现象”的问题,一是正在对活动室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已在2023年一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1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工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党建基础知识和党务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并严格落实,切实提升支部工作质量。

  三、保持政治定力,深化整改效果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紧盯整改未完成事项不放,坚持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针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坚持常态长效保持,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事项,做到持之以恒、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定不移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对工委已修改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落到实处,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的持续健全完善。

  (三)科学统筹用好巡察成果。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和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机关党建质效上来,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全面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22343,电子邮箱:3455467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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