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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6584次发布时间:2023-05-31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2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原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原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认识。原局党委坚持把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扛起抓整改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原局党委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动、督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抓实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原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三)抓好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严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认可。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加快建章立制,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好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按制度决策执行、用制度管事管人,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领学,提高思想认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为契机,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突出科级领导干部领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干部讲学,增强学习活力。制发《南江县司法局2023年“干部讲堂”活动方案》,以讲带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拓渠道学,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等两微一端平台,通过原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渠道,加强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机制促学,强化学习效能。制发《南江县司法局干部“评分制”实施方案》,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思想政治学习落实情况及“学习强国”学习运用情况纳入本单位干部“评分制”管理,并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靠后的人员进行通报督促,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的实际成果。

  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齐抓共管。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二是修订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印发《中共南江县司法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季度进行分析研判。三是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印发《南江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支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由原局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研究理论学习中的重大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原局党委成员轮流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开展交流讨论,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定期抽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的学习情况。三是档案规范管理。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卷,实行规范管理,全面准确反映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的问题

  3.人民调解工作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工作部署到位。原局党委定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每季度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听取各司法所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原因,研判工作风险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落实专人牵头并督促整改。二是全面督导,问题整改到位。成立由片区联系领导为组长、业务股室人员为成员的督导组6个,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全面督导。三是建立机制,业务指导到位。印发《关于规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报账核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廉政风险管控,坚决杜绝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审核流于形式。加强对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分期分批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印发《南江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责任环节。

  4.社区矫正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印发《南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动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党委会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逐一分析研讨。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经原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并在干部职工会上对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据矫正对象的综合表现,及时调整管理级别。联合县检察院印发《南江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考核。四是建立应急处突机制。印发《南江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理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案件自查。对全县243件在册社区矫正案卷进行自查检查。对案卷文书不规范、执法流程不规范、归档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六是强化沟通衔接。持续强化与三大电信基础运营商的沟通衔接,强化定位监管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水平。

  5.对公证处的监管不力

  (1)公证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17〕121号)和《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2018〕206号)要求,继续推动我县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印发了《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聘用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聘用人员年终奖考核分配办法(试行)》《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公证费优惠减免操作规范》《南江县公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三是安排专人对县公证处2020年至2022年期间4次调整工资的情况进行了清理,追回违规多发放工资和绩效工资。

  (2)公证收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指导县公证处制定了《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公证费优惠减免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公证费减免审批程序。

  (3)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县公证处财务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对县公证处的财务进行监督指导。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公证处全体人员增强“过紧日子”的意识,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三是将公证处聘用人员纳入南江县司法局机关工会委员会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县公证处财务工作。

  6.法律援助监管上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审批法律援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范围和形式,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做到“应援尽援,优援快援”。加强法律援助审批流程管理,案件指派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批确认,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二是严格管理法援机构。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管理,严格审查案件承办人员办理援助案件资格,指派符合法定条件的承办人员办案,及时清理不属于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律师,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三是严格管理援助经费。逗硬落实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一案多报等骗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行为发生。

  7.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督促整改。针对贵民、乐坝两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数不规范的问题,向两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管理指导。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律师诚信执业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的执业行为,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人到正义、长赤等法律服务所,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逐项整改到位。

  8.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原局党委专项审定“司法局法治机构设置”的议题,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制定《南江县司法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资料收集任务分工表》,规范建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层治理、法治宣传、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工作专卷。二是加大工作协调。建立依法治县办和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在年内及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党委统筹、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三是跟进法治指导。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目录和法治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起草《中共南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送审。深入仁和镇中坝村、仁同坪村实地加大法治指导,深度提炼差异化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从“法治服务促调解、法治保障促发展”两个方面,高标准完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的各项基础工作。

  9.对依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印发《2023年度南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方案》;在县政府十九届第17次常务会上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切实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草拟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台账。四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报请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南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制定十三个方面五十一条规范、完善十九条规则,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五是开展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回头看”活动。对2019年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以来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六是积极推行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制度。压实各单位落实复议决定履行报告责任,及时掌握有关单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促进依法行政落地见效。

  10.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强素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印发《南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在线参与执法知识大学习,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出重拳、添新措,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印发《南江县司法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行案卷评查全覆盖。2022年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向案卷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发了《南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其在30日内完成整改,现7家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真正做到了监督一起,整改一起,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建制度、稳根本,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根基。我局代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南江县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南江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南江县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制发《中共南江县司法局委员会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原局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职责责任。二是严格保障纪检机构履职。2022年10月,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完成对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的任命,机关各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2023年3月,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完成换届,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已全部配齐。三是严格落实回访教育制度。印发《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台账、教育管理工作登记表、谈心谈话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个性化”回访教育。

  12.日常监督检查形式主义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印发《南江县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督查内容,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各业务股室以每月督查工作为契机,对各司法所工作纪律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发现和预防问题的能力。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南江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把审核、审批关,抓源头防范,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南江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利用职工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核票据。局装备财务保障股对各司法所报账票据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广告宣传等费用对公结算。三是及时退缴费用。局装备财务保障股对公山司法所2018年以来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查统计,相关人员已将多报销差旅费退缴入南江县司法局基本户。

  1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原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理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装备财务保障股,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二是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制定了《南江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升资产管理人的管理水平。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的问题

  15.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原局党委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健全制度。印发《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要求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党支部督促、指导、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配齐党支部班子。截至2023年3月,机关党委下属6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选举,选优配齐党支部班子。

  16.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组织生活。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深入联系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二是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讲1次党课。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计划年内邀请党务专家对全系统党务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7.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程序、管理。三是积极整改。经重新核算,15名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党员已全部完成补交。

  (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8.执行中层干部选拔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及政工干部对《南江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试行)》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政策规定。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印发《中共南江县司法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相关事项由原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七)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9.公证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财务清理工作专班,成立了县公证处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财务清理工作督促指导。二是安排专人对2013年至2016年期间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的票据进行全面清理核对。三是财务人员对2018年至2021年现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统计。四是组织县公证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督促县公证处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政策相关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党组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督查检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以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2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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