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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2969次发布时间:2022-11-25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3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2项具体问题按照问题清单、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整改19项,完成阶段性整改3项。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召开局党组会4次,干部职工会1次,专题学习会1次,党员大会1次;召开统计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从三个方面深入查找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情况。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统计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中心、股室、统计执法监督局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整改日常工作。严格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6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截止目前,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2次,局党组书记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2次,指导修改整改方案4次。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整改工作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同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局党组制定和完善18条制度,后续将不断健全完善。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实地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截至目前,局党组书记督导检查涉及整改股室、单位工作开展情况1次,班子成员督导检查2次,发现佐证材料不齐全、整改进度较慢等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了《中共南江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根据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优先议题和重点学习内容,每月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成员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交流研讨。目前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三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重要论述、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等。2022年7月13日,局全体人员结合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文件精神,对如何提高统计服务工作开展交流发言,县统计执法监督局按时向市统计局法规科和县依法治县办报送学习贯彻情况。四是定期在局工作交流QQ群通报局内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督促排位靠后的同志,及时查漏补缺。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共南江县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完善统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二是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规定的知悉范围,于2022年3月23日、8月18日分别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时进行传达学习。三是修订完善《统计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围绕南江县域经济发展和统计数据准确性等问题,及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关于推动统计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根据统计局职能职责迅速拟定统计局 “三定”方案,已于2022年9月8日交县委编办审定,待县编委会通过后实施。二是向县委、县政府争取人员编制支持,尽快履行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访室)职能职责。上述两项整改内容,需持续跟进。三是已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县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5个部门开展首席统计师试点工作,由分管统计业务领导兼任首席统计师,具体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集州街道办事处、长赤镇人民政府开展乡镇协统员试点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2名协统员。

  (4)关于“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由总统计师牵头,安排专人与行政审批局对接再次梳理统计数据共享情况,并按上级要求按时更新统计相关数据信息,目前根据每月县目标绩效办通报情况看,县统计局此项工作完成情况持续靠前。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

  (5)统计“智库”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事前调研谋划,完善和坚持了决策调研制度,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将2022年度统计信息任务在局内各专业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要求各专业干部积极撰写统计分析,每人每季度至少提交一篇个人优秀统计分析,并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定期开展统计智库研讨活动。由局领导、相关股室人员参加,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就落实任务部署采取的各项措施、对经济运行的亮点、难点进行深层次分析及研讨交流,并形成加强经济调控的意见建议。目前共撰写《全县投资统计数据分析》等10篇统计分析,编印《南江统计月报》9期,公布《南江县2021年度国民经济公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6)关于协调指导基层统计单位统报数据的办法不多,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综合施策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书记项目”和数据质量核查等为契机,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每月带队下基层和企业调研,组织各专业人员深入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单位进行统计业务指导并开展现场调研。二是各专业人员通过建立农业、投资、工业、贸经、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QQ群、微信群,多次采用电话、QQ群或微信群与企业间的互动交流,实现讲解、提问、答疑。组织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四上”企业统计业务人员开展年定报、劳动工资等线上线下业务培训7批次,参训500余人次,视频学习国家、市统计局举行的“统计大讲堂”13余期。深入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四上”企业开展统计业务指导40余次。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统计执法工作部署,对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入库退库的72户企业和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大多数企业提供的资料较为完整、统计台账规范、上报统计数据质量较好。三是2022年6月27日、7月19日分别召开南江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专项纠治工作,共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提示函5份,涉及企事业(项目)单位27家,对核查中发现的34个数据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牵头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小升规个转企”工作方案》,针对库内企业培育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7)关于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入退库自查和“回头看”、统计执法检查以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为契机,明确由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具体负责,对2021年2月至3月入库退库的72户企业和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已通过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确保统计违法举报渠道畅通。三是健全完善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机制,严格按照省、市执法检查工作部署,2022年执法检查22家,目前完成执法检查18家,并对其中的3家企业执行了行政处罚。

  (8)关于执行保密规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0日,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统计局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统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任方琦统一管理,严防泄密。三是由统计大数据中心彭天钟完善《统计局保密制度》《统计局机房进出人员审批制度》,并对全局网络和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购买统计网络防火墙和路由器设备,严守统计网络安全底线。四是再次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主体责任。

  4.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9)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同时规范了会议记录,全面真实反映与会人员发言情况和讨论决定过程。

  (1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党组会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违背相关制度的财物该退还的退还,对局党组决策执行不到位的,由局党组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并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

  (1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推动制度建设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巡察整改落实专题会,由各责任股室汇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别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统计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22年机关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和评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统计局党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7人次。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3次,听取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报送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组。三是局党组2022年8月24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并表态发言。四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巴山游击纪念馆、李先念骨灰撒放地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醒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和规矩,时刻自省自查,严守原则和底线。五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机关支部、各专业股室再次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6.“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3)形式主义现象突出。局党组减会精神落实不到位,专题会议过多,材料虚以应付,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和各专业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提出了批评意见。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单位文稿审核把关的力度。三是严格执行精文减会规定,杜绝了召开专题会过多现象。

  (14)工作作风不实不细。局党组对干部作风抓的不严,公文制发不规范、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重复发文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批评和集中约谈,二是制作规范公文处理、公务格式等上传在南江统计QQ群,供专业人员学习,掌握发文格式和审批流程。三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任方琦同志加强对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分管领导定期对办公室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

  7.财经纪律意识不强。

  (15)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局党组对财务制度监管不严,内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责令多报销当事人退还款物5300元。二是2022年9月20日局党组对现任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三是2022年7月13日,在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南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财务纪律和要求的认识。

  8.项目管理不规范。

  (16)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统计局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局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和完善物资、服务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二是财务人员于2022年3月28日参加四川省采购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三是2022年9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让财务人员进一步掌握采购知识。

  (17)项目资金后续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在兑现2021年名录库维护专项经费时,由专业股室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再对照各乡镇(街道)实际维护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个数进行拨付,确保专项经费专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务人员日常监管,由分管领导定期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相关手续资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履行党建责任有差距。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有差距,工作研判部署走形式,与统计工作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统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8月18日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报告,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研究2022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党建赋能,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项目,明确供排水公司、桥亭镇、长赤镇等企业、乡镇作为“书记项目”点位,并确定了工业、固投、服务业、设管等专业人员常态跟踪指导“书记项目”,定期汇报项目落实情况。三是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与各班子成员同各专业人员深入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四上”企业开展统计业务指导40余次。组织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四上”企业统计业务人员开展年报和定报、劳动工资等线上线下业务培训7批次参训500余人次,视频学习国家、市统计局举行的“统计大讲堂”13余期。

  10.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把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班子对照材料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与统计工作实际相对照,杜绝不规范、照抄照搬现象。二是民主生活会上面对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坦诚面对、虚心接受,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自我反省和互相监督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20)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指导督导缺失,没有较好地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凝聚思想、总结提升的抓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进行支部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并进行分工,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10月14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巴山游击馆、李先念骨灰撒放地,局领导带头参与并现场讲授党课。同时结合实际,把《统计法》列入党课,确保全局党员在思想上有个底线,在工作上有个标准,在政治上有个高度,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基础。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支部书记,并亲自指导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四是及时更新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

  11.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

  (21)督导支部换届力度不够。局党组对支部换届研判指导不够,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2年9月2日完成支部换届,并将换届结果报县直工委、县发改局机关党委。二是局党组督促局机关支部建立换届工作台账,作为提醒督促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记载。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首席统计师、统计协统员制度试点工作,出台《南江县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试点方案》,2022年9月28日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试点相关工作。目前,在县发改、经信、住建、商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首席统计师试点工作,明确由部门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兼任首席统计师,拟于10月底完成聘任工作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在集州街道、长赤镇等开展协统员试点工作。二是组织2名公务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协调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给予2名引进人才李欣霖、冯超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三是2022年8月公开招录3名公务员,拟下半年招考1名公务员,目前已纳入招考计划。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决树牢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高度,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握关键要求,领会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执行标准不偏离,持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二)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前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快跟踪推进,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统计局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

  (三)持续正风肃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领域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十项规定、市县九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对巡察整改中进度缓慢、敷衍应付的,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统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推动统计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立足整改成果,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部署,扎实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始终把“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不断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坚守统计红线,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着力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7-8205822;电子邮箱586255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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