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 巡察整改 >> 正文

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61097次发布时间:2021-04-01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县委第四巡察对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机关工委在接收到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庚即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跟踪整改问题,同时做好与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对接联系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工委领导班子先后3次召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治会,认真分析研究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成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细化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制定了《县直工委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南工委〔2019〕27 号)和《县直工委巡察整改工作清单》,确保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工委书记多次听取整改责任人的汇报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多次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办法,全面跟踪落实,督办整改事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保证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同时,以“改”促内部管理规范、促工作质量提升,对此次巡察反馈的涉及制度层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二、聚焦问题,落实整改任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工委人员力量进一步充实,增加副书记1名、办公室主任1名,分工更加明确,统筹协调机关党建和“五个一”驻村帮扶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底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开展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依据,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巩固了省委巡察反馈“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改成果。
      (2)针对“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支部按时换届,常态更新《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对临近换届的党组织及时提醒,巡察反馈问题后我们采取点对点发放《换届提示函》15份,各机关党组织均已按期换届。二是在2020年1月召开县直机关2019年度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县直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就2019年抓机关党建工作履职情况,谋划起草了《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计划》。三是制定了《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着重研究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支部党员发展问题。四是在2019年12月底,全面清理2019年度党费测算台账,督促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县直机关党组织2019年度缴纳党费达169万元。五是细化直工委班子成员及工委委员责任分工,建立《工委委员定点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责任清单》,特别是针对县直机关下设的党组织实现全覆盖走访指导,持续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党员示范岗”,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全面提升了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及单位实际情况,通过书记办公会研究、职工会议征求意见等方式,修订完善了《县直工委内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都会经过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决通过后方可作出决策,实现了决策科学有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不实
       (4)针对“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制定了《县直工委2020年度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要求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个人学习计划》,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且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以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际工作。二是通过学习强国、新闻“1+1”等平台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在2020年底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分数要达到10000分以上,倒逼干部职工主动学深悟透。
       (5)针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的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进一步健全了县直工委会议学习制度。明确单位干部职工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单位班子成员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二是细化制定了《会前学法计划》,将环境保护、新公务员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纳入学习内容,常态坚持提升干部法律素养。三是对“三大活动”专卷资料进行了清理,对照“3+6+N”程序和内容逐一核实了资料,对清理出的不够完善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有待加强
       (6)针对“责任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19年度机关党建考核重要考核内容和2020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检查指导内容,进一步压实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了2020年机关党组织发展对象、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度,提升党务干部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7)针对“正面宣传引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直工委工作信息管理办法》,把正面宣传引导纳入机关党建年度目标考核,大力培育宣传机关党建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二是在县直机关党务工作微信、QQ群推送其他各地县(区)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信息,为我县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借鉴。三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信息报送的函》,全年在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刊用机关党建信息200余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较差
      (8)针对“对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不够不力,对上级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多以会议和文件落实,没有针对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理出具体思路和措施,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加强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是发挥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方法,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二是2019年底对县级部门(单位)下派驻村工作队员党组织关系转接至所在村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没有转接至所在村的立即督促其党组织整改,并且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党员统计年报。三是印发《关于持续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在2020年底创建“五好党支部”43个。
      (9)针对“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以软件资料为主、硬件建设为辅,考核过程缺乏指标,部分考核内容也没有完全细化、量化,导致考核结果不够全面和详实,考核的激励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了《2020年机关党建考核细则》,丰富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注重软件资料和硬件建设相结合,强调过程考核。二是从2019年起,将机关党建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党组织推先评优、党组织班子换届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发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0)针对“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工作缺乏创新,党建引领业务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明显,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在2020年新创建党员先锋岗160个、党员示范岗180个,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二是持续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县直机关党组织联系指导农村党组织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机关党员通过指导农户整治环境卫生、“四小”产业发展等来开展服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力量。
        5.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1)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排查了解基层组织工作情况,采取分片包干指导,分年度有计划对所属支部进行逐一走访。二是对不足三人的党支部,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合并,2019年规范、合并了机关党组织37个。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在支部书记的人选要求上严格坚持标准,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2)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均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2019年底,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通过与挂联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走基层、送温暖”、参观学习“巴山游击队”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改变了以会议学习代替活动开展的不实做法。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6.纪律教育有待加强
      (13)针对“纪律教育存在盲区,特别是对长期从事驻村工作和在外开展‘五个一’帮扶督导的人员,不能及时系统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新法规、新制度,纪律教育还存在盲区。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特别是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搞好以案说纪做的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县委组织部协调沟通,将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纳入乡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重要内容,推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组织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业务理论培训,深入学习党内新法规、新制度、工作新要求。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
      (14)针对“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多次向相关部门争取充实直纪工委力量,建强县直纪工委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需要。2020年1月,县直工委增配副书记1名,分管机关党建、财务、政法等工作,纪工委书记“三转”工作已落实,新调配人员已进入考察期。
      (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再次排查了直工委廉政风险点,落实了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人,制定了防控措施,针对党员发展、组织换届、单位财务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了直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了“三个直接不分管”制度。
       8.关于“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16)针对“常态化监督不逗硬,特别是对单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及时的谈话和批评教育,多以说教代替监管;专项监督走过场。未按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部分检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县直工委内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对日常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等现象需要进行及时谈心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常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通报见人见事、见时间、地点,确保检查结果能够有效促进工作。
        三、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县直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工委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质量提升。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机关党建工作与驻村帮扶工作和县委、政府部署的其他重要工作相融合,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业务”双促进。同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法规法纪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激发党员干部干事激情,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我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巩固和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以“改”促行,务求达到问题整改的最佳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动态掌握思想工作动态,从而有效化解负面情绪,及时提醒、批评、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的建立制度,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同时,严格落实新的《县直工委内务管理制度》,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22343,电子邮箱:345546780@qq.com。
 

                                                                                                                                                                                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南江县纪委 南江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信息报送邮箱:qfnj_mljj@163.com

蜀ICP备09027567号-1 川公网安备51192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