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浏览:68638次发布时间:2024-05-06
近期,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重点,紧盯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要岗位,实现由管大多数向管关键少数深化,由查不法向查不公深化,由重惩治向重善治深化,推动公安机关从严管党治警取得新成效。
一是精准监督。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审批单位与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特殊群体打交道的机会多,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岗位廉政风险高,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高发的实际,从四个方面对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审批单位实施重点监督:在执法办案上,重点监督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在行政审批上,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在服务群众上,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效率不高、质量不优问题;在内部管理上,重点监督纪律作风松驰、庸懒散、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二是精准惩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对相关责任人违纪违规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巡察、“大数据”研判和“12345”举报平台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处公安机关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侵害企业利益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内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精准施治。积极构建大监督体系,常态运转从严办、政治处、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法制、督察等部门,强化主体监督与专责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一月一警示”,每月组织召开全体民辅警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公安民警违规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教育、早纠正、早整改,防止小错变大错。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最大限度调动公安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