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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以提示函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浏览:43228次发布时间:2021-03-29 分享至:

  “各综合监督单位:为推进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现就三月份工作提醒如下.....”

  3月19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发出2021年第一份提示函。函件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三月底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保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提示函既是提醒,也是关心和爱护,更是明确要求。”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魏国收到提示函后表示,下一步按照函件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前我们都是通过事后督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今年我们将通过事前提示和事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更有效的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好局,起好步,切实谋划好202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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