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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集中学习《四川省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

来源:县经信局浏览:22611次发布时间:2022-10-25 分享至:

  为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2022年10月24日,南江县经信局召开经信系统党组织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省纪委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办法》共7章36条,明确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相关党组织和单位依职责和规定做好处分、决定、宣布等五个方面的执行工作。

  会议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提高知敬畏、守底线,对标自查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找出工作行为上的差距,及时整改不足,严守纪律规矩,严防失职失责行为发生,杜绝出现违法行为。经信局党组成员潘鸿结合经信系统发生的案例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求各个党组织开展常态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严教活动,积极推动依法治企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办法》,对于违纪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延伸一级倒查责任。要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在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中高效作为,展现南江经信系统干事创业新的风采。

  会后对有关党组织进行了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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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纪委 南江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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