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林业局浏览:15263次发布时间:2022-09-22
“饮酒易误事,酗酒更伤身,喝酒还会助长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影响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形象,伤己、伤人、伤害家庭甚至危害社会”,县林业局核桃中心主任吴明收到《南江县林业局禁酒提示函》之后感慨道。
近日,南江县林业局向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发出了《禁酒提示函》,要求全体林业干部职工从思想上筑牢禁酒防线,行动上增强禁酒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反对奢靡之风,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遵守“饮酒四严禁”,做到“一是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三是严禁接受管理与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饮酒;四是严禁在任何时间、地点、场合进行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