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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四个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作者:陈 丹浏览:25164次发布时间:2019-06-13 分享至:

       今年以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岗位、创新举措、完善机制,进一步凝聚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综合监督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通过“四个一”举措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探索一种工作模式。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坚守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同时,加强与监督单位信访、机关党委、督察等部门联动,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层层履职不缺位,督促并指导机关党委制定“4+X”责任清单、建立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结果运用,形成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专责监督,机关党委牵动各职能部门日常动态考核,全系统民警(干部)不记名民主测评监督的“一体化”动态考核格局,进一步凝聚驻局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与各部门职能监督的合力。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在机关党委牵动部门日常动态考核的基础上,驻局纪检监察组以推动县委要求落地,力戒形式主义,抓好专责监督。督“清单化”落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协助本部门党委逐一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并对责任清单逐项研究反馈意见,开展党建督促抽查,确保“照单履职”;督“动态”考核落实。纪检监察组按季度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动态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随机走访等方式,动态检验日常动态考核的工作实效。

  开展一次专项监督。对今年以来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摸清当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向本部门党委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以落实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抓好整改,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按照“以考核找差距、以考核补短板、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的原则,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协助部门党委发文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要求,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全系统内通报,追踪问责,督促各单位以落实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将会同综合监督部门党委,抓好对检查考核问题突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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