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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镇: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来源:红光镇浏览:21581次发布时间:2023-02-03 分享至: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提升政治素质、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红光镇对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目标,采取积分制管理,让工作任务更明确,考核评价更直观,全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让政策执行有遵循。制定《红光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保持定量与定性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结果导向、以工作实绩论英雄,让全体干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红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积分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综合得分=工作实绩考评得分×70%+领导小组测评×30%+加减分。干部总积分由基础积分、奖励加分、负面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积分为60分。奖励加分、负面减分主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工作、底线工作、常规工作、干部作风”等5个方面进行加、减分。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让监督检查有依据。围绕重大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柏山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森林防灭火,干部作风建设等进行考核考评,镇纪委牵头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查,镇党政办、党建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并报积分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进行专项督查2次,下发各类工作督查通报3期,通报表扬4人次,通报批评11人次。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让考评考核有效果。镇纪委、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干部积分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台账。在季度排名中,奖励加分排名前三名的,负面减分的,扣减工作考核分值、大会通报并约谈。年终积分定级中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纳入优秀公务员(事业人员)评定资格和职级晋升、提拔使用资格;基本称职(合格)等次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向党委检讨;不称职(合格)等次的干部,大会作检视发言、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并视情形调整分工。截至目前,已提醒谈话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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